南通市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9-02-03 11:28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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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南通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通政办发[2010]199号),本单位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起草全市民政工作的政策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2.拟订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依法承担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

3.拟订全市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承担由民政部门管理的伤残人员伤残抚恤管理工作,承担追认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负责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及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指导军供站、军人接待转运站和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服务中心)的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5.拟订全市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市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6.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指导五保户社会救济工作,组织实施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承担全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7.拟定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地名管理办法,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管理地名档案和地名信息系统,组织开展地名公共服务。

8.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协调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9.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慈善事业的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10.拟订全市婚姻、殡葬、收养、救助管理和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福利彩票管理的政策规定,组织指导全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管理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12.会同市有关部门按规定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3.贯彻执行有关老龄工作法律、法规,拟订全市老龄工作发展的政策并协助组织实施,承担与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宣传法规处)、组织人事处(社会工作处)、规划财务处、社会组织管理处(南通市社会组织执法监督支队)、双拥工作处(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优抚处、安置处、救灾和社会救助处(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区划地名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社会事业发展管理处)、社会事务处、行政服务处,另按有关规定设立机关党委、工会、共青团组织,其中民政系统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创建、机关作风建设职责由机关党委负责。

2.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南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华慈善博物馆、南通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南通市紫琅医院、南通市社会福利院、南通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北郭休养所、南通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南通市烈士陵园、南通市救助管理站、南通市假肢修配站、南通市公墓管理所、南通市老年人活动中心、南通市捐助工作中心、南通市天福园、南通市盲人按摩诊所。

3.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4家,具体包括: 南通市民政局本级、南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华慈善博物馆、南通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南通市紫琅医院、南通市社会福利院、南通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北郭休养所、南通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南通市烈士陵园、南通市救助管理站、南通市假肢修配站、南通市公墓管理所、南通市老年人活动中心、南通市捐助工作中心。

三、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进一步提升基本民生保障力度。重点在提高社会救助水平上下功夫,大力推进低保救助规范化、临时救助精细化。不断提升低保工作水平。推进全市低保标准大市一体化进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每人每月不低于660元。切实提高补差水平,全面做好城乡低保提标补差同步增长工作。继续认真落实重度残疾人单独“进保”政策。继续高质量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对于反馈的疑点信息,逐户核查,坚决清除“错保”、“骗保”现象,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不断提升信息核对水平。强化核对中心建设,在组织机构、人员队伍、资金投入等方面有所突破。做好人脸识别仪等硬件设施配备工作,进一步提升核对能力。推进核对流程规范化,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做到专人操作、全程留痕,有效保障居民信息安全。打造社会救助综合平台,整合民政、人社、卫计等部门救助信息,开发社会救助综合信息系统,实现帮扶解困基础信息的共建共享,为实施救助提供及时准确信息。不断提升特殊对象救助水平。切实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和困境儿童救助能力,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及时发放到位。建立健全“家庭、政府、社会”三位一体南通特色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继续为全市18周岁以下困境儿童提供医疗健康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同时,在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上求突破。

进一步推进社会养老服务。围绕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以及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两大任务”,着重做好“九项工作”。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出台《南通市社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办法》,规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新建9家标准化日间照料中心、200家标准化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和16家社区长者驿家,推进城镇社区老年人助餐点全覆盖。在补贴政策上对承接日间照料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站运营的养老机构予以倾斜。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将全市85周岁以上老年人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不断完善农村“一助一”关爱服务和城市上门照护服务,重点保障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养老服务需求。推进医养结合发展。重点推进13家养老机构建设。推进乡镇卫生院增设老年护理院、养老机构内部设立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县(市)区护理型养老机构床位占总床位比例超50%。推进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依托农村敬老院,推动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全市65个镇全覆盖,大力拓展中心日间照料、助餐助急等综合性养老服务功能,在发挥五保对象集中供养作用基础上,向社会老人开放闲置床位,不断满足农村养老需求。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市场化改革。鼓励养老机构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出台《农村敬老院公建民营指导意见》,推动农村敬老院公建民营率达30%,有效提高农村敬老院床位使用率。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建设。开展“通城养老”综合为老服务平台建设(二期),进一步拓展基层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功能,切实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各县(市)区全面建立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虚拟养老院。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2017-2020),不断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管理。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为抓手,大力开展“四不两直”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整改养老机构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训。与在通高校联合开设养老服务专业,着力培养老年服务管理、康复护理、营养调配等专业人才。推进院校与养老机构订单式培训。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大力推进“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南通特色链式养老模式,不断完善养老产业链。争取成立南通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和南通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加强养老从业单位的行业管理,指导养老机构(组织)标准化创建,负责“通城养老”为老服务平台的运行管理,组织开展行业学习交流、业务培训、服务组织孵化,举办养老服务论坛和南通养老服务业博览会等。

进一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聚焦基层社区治理,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着力加快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继续抓好40家以上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提档升级达标。在全市城乡和谐社区建设中普遍推行“八维两建两树工作法”,加强和谐社区建设典型宣传推介,力争到2019年底前全市城乡和谐社区达标率分别在97%、93%以上。组织召开全市社区治理创新工作现场推进会,融合推进“政社互动”“三社联动”和“社区减负”。提升“政社互动”内涵和评估效果,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行“全科社工”服务模式,组织“三社联动”示范社区开展互学互鉴活动,促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互联、互促、互动。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组织村(居)民自治论坛,探索构建“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民主新模式。依法组织好全市第七届居委会和第十二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聚焦社会组织发展,建立社会组织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不断强化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持续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2019年所有县(市)区、30%的街道(镇)以及有条件社区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加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社会组织促进会(联合会)建设,推动形成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合力。完善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和社会组织法人库、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平台、慈善组织信息平台,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搭建部门间信息沟通渠道,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服务管理能力。加强社工人才培养。强化社工考试,提高持证率,力争平均持证率2019年底超60%,2020年底超90%。推动成立南通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委托其进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登记管理服务工作,并在行业自律、权益维护、业务培训、继续教育、纠纷调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进一步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做好民政专项社会事务工作。充分发挥殡葬改革联席会议领导机制作用,加快推进集中守灵中心、公益性公墓和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建立完善殡葬保障体系。完善节地生态安葬和文明办丧奖补政策,进一步提高政策的激励性和可操作性。深入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和村规民约作用,推动农村丧葬礼俗改革。全面推行收养家庭评估工作,确保收养登记规范化。大力推进婚姻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强化婚姻登记信息共享。进一步提升地名管理规范化水平。全力做好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加强平安创建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切实强化民政自身能力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推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狠抓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和作风建设。深化党建服务品牌创建,以融合党建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强化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争创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先进单位。推动全系统制定“一岗双责”任务清单,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推动党的理论学习与党的制度建设紧密结合,通过党的制度建设解决行为规范、约束监督问题,使管党治党的“螺栓”越拧越紧。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民政局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4686.6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719.36万元,增长5.15 %。主要原因是部分直属单位增加经费。其中:博物馆增加了政府购买劳务经费、民政部下拨征集款、设备过质保期维护费;福彩中心增加购买服务人员经费;社会福利院增加了人员经费;公墓管理所增加了购买服务人员经费及资本性项目支出;救助管理站一次性增加项目支出(往年为年中追加);捐助工作站增加一名在编人员;烈士陵园增加购买劳务经费;紫琅医院增加成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总计14686.6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3699.34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2785.4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6.54万元,下降1.44%。主要原因是部分直属单位经费减少,主要为北郭军休所编制减少5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预算减少;二是军休干部病故自然减员,离休费预算减少;假肢站减少1名在职职工,同时职能项目经费缩减;老龄办两名职工退休,人员及定额经费减少。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913.8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13.8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中包含福彩中心购买服务人员经费。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987.3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96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部分直属单位经费减少民政局机关今天未安排专户管理资金来源;军休中心减少3名军休人员,同时机构退休2名;紫琅医院今天未安排专户管理资金来源。

(二)支出预算总计14686.68万元。包括:

1.按功能分类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26.94万元,主要用于中华慈善博物馆工资福利及商品服务等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7.73万元,增长42.29%。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初预算安排了政府购买劳务经费和设备维保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类)支出12068.29万元,主要用于各直属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三无老人、儿童等生活费支出;求助对象的食宿、帮助返乡和救治等救助服务;精神病人康复治疗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70.69万元,增长0.59%。主要原因是今年在年初部门预算中安排了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

(3)医疗卫生(类)支出359.49万元,主要用于市老龄委、老年人活动中心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59.4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在社会保障与就业类中安排相关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218.1万元,主要用于各单位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16.66万元,增长1.39%。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后按比例测算调增。

(5)其他支出(类)支出913.86万元,主要用于福彩中心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福利彩票销售宣传经费、促销经费、销售站点维修维护、中福在线销售厅运营经费等。与上年相比增加234.79万元,增长34.58%。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不一致,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中不包含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经费(作为追加指标下达)。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238.37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213.41万元,另外今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2人,上年度增加在职人员2人的经费也是作为追加指标下达;项目支出比去年减少4.26万元,主要是单位职能项目经费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进行了压缩。

2.按支出用途

(1)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0893.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68万元,增长0.36%。主要原因是中华慈善博物馆、福彩中心、公墓管理所、老年人活动中心、烈士陵园增加购买服务人员费用;福利院增加了人员经费;捐助工作站增加一名在编人员经费。

(2)项目支出预算数为379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80.68万元,增长21.87%。主要原因是民政局机关增加了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及市领导慰问困难群众项目经费;北郭军休所增加了水电费补差项目和保安服务项目;中华慈善博物馆增加了民政部下拨的征集款及部分设备维护费;福利院增加了三无人员生活费;公墓管理所增加了完工工程质保金、物业管理费招标费用、生态节地葬项目费用;救助管理站上年项目经费年中追加,本年在预算中安排;军休中心增加了水电费补差和税费支出;紫琅医院增加了成本性支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民政局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4686.68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785.48 万元,占87.06%;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13.86万元,占6.22%;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987.34万元,占6.72%;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

南通市民政局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4686.6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0893.58万元,占74.17 %;

项目支出3793.1万元,占25.83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民政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699.3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27.32万元,增长5.61%。主要原因是民政局机关2018年部门经费从专户管理资金安排,2019年调整为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中华慈善博物馆2019年年初预算安排了政府购买劳务经费和设备维保费;福彩中心增加了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福利院增加了三无人员生活费及项目经费;公墓管理所增加了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完工工程的质保金,物业管理费新招标费用,生态节地葬项目经费;老年人活动中心增加政府购买劳务人员费用;捐助工作站增加一名编内人员;烈士陵园增加购买劳务人员费用;紫琅医院增加成本性支出。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民政局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3699.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2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27.32万元,增长5.61%。主要原因是民政局机关2018年部门经费从专户管理资金安排,2019年调整为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中华慈善博物馆2019年年初预算安排了政府购买劳务经费和设备维保费;福彩中心增加了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福利院增加了三无人员生活费及项目经费;公墓管理所增加了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完工工程的质保金,物业管理费新招标费用,生态节地葬项目经费;老年人活动中心增加政府购买劳务人员费用;捐助工作站增加一名编内人员;烈士陵园增加购买劳务人员费用;紫琅医院增加成本性支出。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1.文物(款)博物馆(项)支出126.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73万元,增长42.29%。主要原因是2019年年初预算安排了政府购买劳务经费。

(二)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

1.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035.2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1.46万元,下降11.27%。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工资奖金等。

2.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06.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6.3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相关经费从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中按排。

3.民政管理事务(款)民间组织管理(项)支出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相关经费从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中按排。

4.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与地名管理(项)支出4.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相关经费从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中按排。

5.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项)支出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相关经费从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中按排。

6.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支出309.2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6.89万元,增长17.87%。主要原因是慈善博物馆增加维保费;捐助工作站增加一名编内工作人员。

7.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支出442.5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7.15万元,增长11.92%。主要原因是烈士陵园及公墓管理所增加了购买劳务人员经费。

8.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支出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相关经费从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中按排。

9.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支出3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1万元,增长0.26%。主要原因是军休中心增加了离退休人员住院补贴。

10.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支出1968.0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79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北郭军休所编制由原来的10人核减为5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预算减少;军休干部病故自然减员,离休费预算减少。

11.社会福利(款)假肢矫形(项)支出214.2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8.49万元,下降18.5%。主要原因是假肢站2018年部门预算实有人数为10人,2019年实有人数为9人,1名职工退休,减少了人员经费;以及职能项目经费缩减。

12.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支出709.9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3.9万元,增长9.89%。主要原因是公墓管理所资本性项目比上年增加43万元,按排了 2018年完工工程的质保金部分,增加物业管理费新招标费用,新增了生态节地葬项目。

13.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支出5493.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8.93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福利院三无人员生活费提高,紫琅医院增加成本性支出。

14.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支出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相关经费从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中按排。

15.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支出642.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9.07万元,增长35.68%。主要原因是救助管理站项目经费往年为年中追加,2019年在预算中安排。

16.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支出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去年经费列支渠道为财政专户资金。

1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0.68万元,增长214.27%。主要原因是2018年慰问救助困难群众专项经费从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中按排。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支出359.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9.4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资金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别中安排。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605.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38万元,增长4.92%,主要原因是各单位人员工资基数变化后按比例测算增加。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612.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08万元,增长3.22%,主要原因是各单位人员工资基数变化后按比例测算增加。

(五)其他支出(类)

1.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项)支出913.8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4.79万元,增长34.58%,主要原因是福彩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中不包含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经费及增加的2个在职人员经费。今年项目支出比上年略有压缩,减少4.26万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民政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0093.5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671.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92.99万元、津贴补贴1881.01万元、奖金57.29万元、绩效工资586.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71.1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0.5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9.8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2.8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0.62万元、住房公积金622.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06.81万元、离休费1761.98万元、退休费255.01万元、退职(役)费1.25万元、生活补助7.52万元、奖励金0.3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7万元。

(二)公用经费1422.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8.18万元、印刷费5.2万元、水费12.45万元、电费28.79万元、邮电费23.36万元、差旅费449.05万元、维修(护)费77.72万元、会议费47.84万元、培训费68.93万元、公务接待费33.56万元、劳务费13万元、委托业务费1.1万元、工会经费110.27万元、福利费192.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5.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1.01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民政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913.8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4.79万元,增长34.58%,主要原因是福彩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中不包含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经费及增加的2个在职人员经费。今年项目支出比上年略有压缩。

其中:

1.其他支出(类)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项)支出913.86万元,主要是用于福彩中心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彩票销售宣传专项、彩票促销活动专项、投注站点维护及运行专项、彩票销售后勤保障专项、中福在线厅运营专项。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民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2785.4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6.54万元,减少1.44%。主要原因是北郭军休所单位编制核减5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预算减少,同时军休干部病故自然减员,离休费预算减少;假肢站、老龄委减少工作人员。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9686.5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307.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59.98万元、津贴补贴1840.83万元、奖金57.29万元、绩效工资563.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53.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3.6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3.1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2.8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7.93万元、住房公积金605.7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93.4万元、离休费1761.98万元、退休费251.79万元、退职(役)费1.25万元、生活补助7.52万元、奖励金0.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2万元。

(二)公用经费1378.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6.08万元、印刷费5.2万元、水费12.3万元、电费26.89万元、邮电费19.71万元、差旅费437.55万元、维修(护)费77.72万元、会议费46.3万元、培训费66.95万元、公务接待费32.57万元、劳务费13万元、委托业务费1.1万元、工会经费106.78万元、福利费18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5.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8.09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378.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2.41万元,增长4.74 %。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定额标准提高。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民政局2019 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7.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6.54%;公务接待费支出54.2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3.46%。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1.41万元。

1.单位部门预算中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因公出国(境)时,由财政部门根据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出国(境)计划和按标准核定的经费数额追加相关单位支出预算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公开。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7.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7.2万元,比上年减少 20.1 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事业单位实行公车改革,车辆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4.21万元,比上年减少2.17万元,主要原因是各单位定额减少,同时厉行节约,减少接待。

(二)2019 年度会议费支出预算61.14万元,比上年减少5.83万元,主要原因是各单位厉行节约,减少会议。

(三)2019 年度培训费支出预算82.13万元,比上年增加10.3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规定调增定额标准。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233.99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21.7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212.29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7辆等。单位5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5台(套)。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2019年本部门共5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202.9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税收财力安排、当年非税财力、专项收入、省补助、动用结余财力。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

五、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通用项目、职能项目、市立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六、“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单位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费用。

2019年2月1日

南通市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