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民政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南通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9-02 09:45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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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通办〔2019〕46号),本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承担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全市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办法,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乡镇及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地名公共服务。

(六)拟订全市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全市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拟订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具器具产业发展。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推动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

(十)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组织指导全市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

(十一)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负责慈善信托的备案、管理,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政策、标准和职业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承担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十三)落实福利彩票发行工作的政策规定,负责全市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管理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审核低保、特困供养、享受民政补助的精简退职职工、低收入家庭医疗救助对象,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医疗救助政策待遇的落实。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行政执法处)、人事处、规划财务处(审计处)、社会组织管理处、社会救助处、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区划地名处、社会事务处、养老服务处、儿童福利处、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机关党委;另按有关规定设立工会、共青团组织。南通市民政局本级无下属单位。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以来,南通民政系统坚持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克难攻坚、奋发作为,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南通市民政局被评为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南通市入选首批长三角区域养老一体化试点单位。南通市《社区居家养老生活照料服务规范》获民政部行业标准立项。南通市阳光老年公寓、崇川区乐龄老年护理院高分通过国家养老机构标准化试点验收。崇川区顺利通过民政部“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中期验收。通州区省级现代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结项验收工作顺利完成。海安市被确认为第二批全省现代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南通民政“亲民善政”党建服务品牌获评2019年度南通市级机关最佳党建服务品牌。

(一)社会保障底线不断兜牢。以县(市)区为单位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城乡低保人均补差分别为550元/月、460元/月,补差绝对值、补差率均位列苏中第一。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截至11月底,动态退出低保9199人,新纳入6923人。大力落实重残、重病人员“单人保”政策,截至三季度末,全市共有824名对象纳入“单人保”。深化临时救助制度改革,完善“急诊救助”机制,前三季度累计救助1.3万余人次,发放资金1159万元。开展专项救助2751人次,为112人寻亲成功,成功率93%。为全市7.9万余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3.95亿元,7.1万余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5900余万元。

(二)养老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出台《南通市市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办法》,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对象范围,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老人占比达到9%。继续推进老年服务需求评估工作,覆盖12万老年人。出台《2019年全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核查全市养老机构116项质量整治数据,确保养老院28项重大风险指标整改全部清零。序时推进为民办实事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建成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站1690家(覆盖率91%)、街道日间照料中心38家,全市享受居家上门服务老年人数21.38万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床位数2.6万余张。会同市发改委启动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完成2家企业5个项目申报,总投资1.36亿元,涉及床位1763张。

(三)基层社会治理大力开展。全面推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达标率分别为95.5%和97.8%。深入开展城乡和谐社区创建工作,全面推行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八维两建两树工作法”,全市新增省级和谐示范社区48家。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全市城市社区平均拥有8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4个社区社会组织。成立中共南通市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切实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孵化培育网络逐步健全,截至9月底,全市共建有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40个。

(四)专项社会事务扎实开展。稳妥推进殡葬改革,截至目前,全市共清除豪华大墓6320个、清理散坟305638个,拆除“住宅式”墓地2座。加快建设殡葬设施,截至9月底,总投资约3.2亿元,开工建设38个殡葬设施项目。组织116名逝者参加集体生态安葬仪式,共发放生态葬奖励经费24.3万元。大力开展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新命名道路31条。不断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全市依托农村社区、学校等建立9个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之家”。成立16家慈善公益类社会组织,其中市级基金会3家。全市102个镇(街道)、1923个村居(社区)全部建成慈善分会(工作站),基层慈善组织网络实现全覆盖。截至9月底,全市募集慈善资金1.5亿元,救助支出善款8千余万元。成功举办“南通慈善奖”颁奖会。

第二部分 南通市民政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民政局本级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637.7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76.01万元,减少6.26%。其中:

(一)收入总计2637.7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637.74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减少176.01万元,减少6.26%。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部分人员转隶到其他部门,人员支出及公务支出相应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为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事业收入0万元,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4.经营收入0万元,为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为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6.其他收入0万元,为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111.76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财政未从此来源安排预算资金。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主要为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为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2637.74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81.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运行所需的人员及公用支出,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福利、区划地名、基层政权、社会事务、慈善事业等业务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94.95万元,减少19.02%。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部分人员及职能转隶到其他部门,相应的人员、公用经费及职能项目经费也转移到其他部门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97.8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271.82万元,增长 137.38%。主要原因是根据规定,提高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比例。

3.其他(类)支出486.79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局军供站房产合同纠纷案诉讼经费、市区殡葬设施布局规划修编经费、民生自然灾害保险、南通市综合为老服务平台建设、为全市农村敬老院配备空调、重阳节慰问养老机构及困难和百岁老人经费等。与上年相比减少52.89万元,减少9.8%。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职能转移,救灾及优抚类项目安排减少。

4.结余分配0万元,为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民政局本级本年收入合计2637.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37.7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民政局本级本年支出合计263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2.53万元,占69.09%;项目支出815.21万元,占30.91%;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民政局本级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637.7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4.25万元,减少2.38%。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部分人员转隶到其他部门,人员支出及公务支出相应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民政局本级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2637.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南通市民政局本级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69.28万元,支出决算为2637.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53%。其中:

(一)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

1.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35.27万元,支出决算为135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在职及离退休人员调资经费等相关经费。

2.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06.37万元,支出决算为10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通过政府采购购置节约经费。

3. 民政管理事务(款)民间组织管理(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7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9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社会组织财务检查、公益创业园购买团队服务、社会组织档案数据化等专项经费。

4.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与地名管理(项)。年初预算为4.82万元,支出决算为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3.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的省补2018年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专项经费。

5.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省级低保核查补助专项经费。

7. 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年初预算2.5万元,支出决算为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退役士兵安置职能调整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对应指标进行划转。

8. 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19年居家养老改革试点工作第三方绩效评估经费。

9. 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年初预算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省拨市区困境未成年人关爱成长项目经费及市区困境未成年人政策落实情况评估经费。

11.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年初预算7万元,支出决算为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拥军优属职能调整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对应指标进行划转。

12.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89万元,支出决算为8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社工人才岗位补贴。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74.27万元,支出决算为6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人员转隶到其他部门,相应指标进行划转。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133.05万元,支出决算为40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补发2018.7-2019.6机关人员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二是在职和退休人员提租补贴比例提高。

(三)其他支出(类)

1. 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23.6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市军供站房改合同纠纷案诉讼经费。

2.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463.1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福彩公益金使用项目均是年中下达指标,主要用于市区殡葬设施布局规划修编经费、南通市综合为老服务平台二期经费、全市农村敬老院配空调、民生自然灾害保险、重阳节慰问养老机构及困难老人等专项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民政局本级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22.5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75.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46.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民政局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0.9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2.71万元,减少2.39%。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部分人员转隶到其他部门,人员支出及公务支出相应减少。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民政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22.5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675.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46.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南通市民政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8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3.81%;公务接待费支出5.5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6.1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1.83万元,主要原因为2019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相关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8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2.84万元,完成预算的83.53%,比上年决算增加0.78万元,主要原因为车辆修理费用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减少公车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车运行、维修保养等费用。2019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5.56万元,完成预算的42.61%,比上年决算减少0.49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56万元,接待66批次,586人次,主要为因业务需要接待部省等上级部门来人及兄弟市(县)相关部门来访等;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南通市民政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2.62万元,完成预算的13.57%,比上年决算增加0.73万元,主要原因为今年按上级及市委市政府要求组织各项专项整治及森旅节活动,会议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减少会议费。2019年度全年召开会议28个,参加会议330人次。主要为召开各项业务工作会议。

南通市民政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6.37万元,完成预算的46.03%,比上年决算减少4.1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减少培训活动;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减少培训活动。2019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1个,组织培训300人次。主要为民政青年干部培训及各项业务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民政局本级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486.79万元,本年支出决算486.7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项)支出决算23.63万元,主要是年中市军供站房改合同纠纷案诉讼经费。

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决算463.16万元,主要是用于市区殡葬设施布局规划修编经费、南通市综合为老服务平台二期经费、全市农村敬老院配空调、民生自然灾害保险、重阳节慰问养老机构及困难老人等专项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55万元,比2018年减少49.48万元,降低25.24%。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部分人员转隶到其他部门,公务支出相应减少。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2.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5.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6.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部门单位(□开展、√未开展)财政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本部门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单位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南通市民政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