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南通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9-08-30 16:56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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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主要职能

  2.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3. 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4.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收入决算表

  6. 支出决算表

  7.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8.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9.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1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1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13.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4.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15.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南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老龄办)主要职能

1、办理市老龄委决定的事项,督促、检查市老龄委决定事项的落实。

2、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我市老龄工作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督促和检查落实工作。 

4、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整理老龄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5、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组织贯彻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执法与监督,做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工作。

6、指导、督促、检查各市(区)的老龄工作。

7、指导老年群众组织的工作。

8、组织开展“敬老日”系列活动和其他有益于老年人健康的各种活动。

9、承办上级老龄委以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任务和相  关工作。

二、市老龄办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处、业务处。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老龄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紧紧围绕全市老龄工作发展大局,不断拓展宣传平台,丰富宣传内容,提升宣传水平,基本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式的大老龄宣传格局。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活动。联合市委组织部等12个部门下发文件,在全市部署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活动。在《江海晚报》开设《晚晴南通老龄》专版,每两周出版一期;在南通电台开设《老龄之声》专题,每周三中午黄金节目时间播出;依托南通电视台《南通新闻》、《城市日历》、《总而言之》三个栏目,及时对养老服务、老年政策法规、老年文体活动、老年维权等工作进行全方位报道。我市全年组织市级以上各类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发表老龄宣传稿件达550多篇,进一步营造了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有效助推全市老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老年精神关爱工作成效明显。充分发挥各类养老服务资源,通过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等养老服务平台,为空巢独居老人提供精神慰藉等服务。积极组织引导培植老年精神关爱示范项目,并将此项工作列入2018年全市民政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全市新增老年精神关爱示范项目20个。

(三)老年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各地通过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举办老年书画、摄影、工艺品创作等展览展示活动,集中展示老年人热爱生活、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努力打造本地、本部门的老年文化品牌。 持续打造老年特色文化品牌,全市共组织“银龄风采”进社区(村)、养老机构演出470场。海安县“温情夕阳之情暖重阳”、如皋市“最美夕阳红,九九情更重”、如东县“丹青赞改革,翰墨颂党恩”、海门市“银龄大舞台”、通州区“通州之夜”、崇川区“情暖金秋,爱满重阳”、港闸区“微孝重阳日,情暖夕阳红”等主题活动,为老年人老有所乐营造了浓浓的文化氛围。

(四)敬老月活动精彩纷呈。在全国第九个全国“敬老月”和南通市第32个“敬老日”来临之际,各地、各部门围绕“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主题,积极组织开展敬老宣传、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志愿服务、老年维权等活动,进一步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全市共组织各类慰问及活动累计达到682万元。敬老月期间,市老龄办牵头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活动。一是邀请市委副书记张兆江、副市长徐新民分别看望慰问部分百岁老人、困难老人以及养老公寓和老年护理院,给老年人送上市委、市政府的关怀和祝福。二是组织对市区低保老人节日慰问活动,共慰问市区433名困难老年人,慰问金额8.66万元。三是在重阳节当日通过《南通日报》发表《致全市老年人慰问信》,向全市222万老年朋友送上节日祝福,。四是在市电台、电视台黄金时段连续开展孝亲爱老公益宣传,全市敬老爱老风尚得到进一步弘扬。五是会同市工商局、老干部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老年消费教育系列活动,并挂牌建立南通市“老年消费教育基地”、“老干部消费教育基地”。六是联合市委宣传部举办 “我们的节日-重阳”主题大型公益活动,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有效引导全社会关心关爱老年人。

(五)2018第四届南通健康长寿博览会圆满举办。本届博览会共设置养老服务、医养服务、护理康复、老年地产和旅游等4大展区,来自市内外的50多家企业参展。博览会期间还举办了老年健康生活专题讲座、敬老大型公益义诊、老年文艺优秀节目汇演等公益性活动。博览会既充分展示了我市养老、健康产业蓬勃发展的成果,也为养老、老龄产业供求双方搭建了全新的平台,有效助推了全市老龄事业和银发产业发展。

(六)2018南通市“银发人才”服务企业创新发展专场招聘会成功举办。为更好地服务我市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根据我市中小企业迫切需要人才支撑发展的实际需求,市老龄办、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科协、市老科协联合举办2018南通市“银发人才”服务企业创新发展专场招聘会。今年的招聘会扩大至各县(市)区,专业技术门类也得到了进一步扩大,招聘岗位涵盖新能源、医药、互联网、电子工业、纺织机械、工业自动化等20多个行业。本次招聘会由70多名老专家设置了13个摊位,接受企业应聘,由50多家企业设置摊位,接待100多名老专家前来应聘。经过对接洽谈,现场有19家企业与19名老专家签订了合作协议。举办“银发人才”服务企业创新发展专场招聘会是我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有效创新举措,旨在为老年人才和企业单位供需双方搭建广阔平台,促进老年人才资源能量的再度有效释放,让他们在决策咨询、高新技术开发、人才培训、专业咨询服务等各领域,更好地施展自己的才华,为我市在全省争当“一个龙头、三个先锋”,加快“强富美高”新南通建设继续贡献余热。

(七)开展《南通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及责任分解要求,组织县(市)、区及市老龄委成员单位认真对本地区、本部门所承担的任务和目标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及时发现《规划》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形成南通市《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提出对策和建议。

(八)安康关爱行动扎实推进。崇川区对全区60-79岁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补贴一半保费(20元),“三无”、“五保”、低保、低收入家庭老人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政府给予全额补贴。海安市慈善会出资给全市90周岁以上老人赠送意外伤害保险。全市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0万。

(九)养老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进一步加强。围绕南通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精神,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举办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人员157名。崇川区区免费对150名养老护理人员开展护理技能培训。海安市按照“从机构到社区”的护理员培训方向,将护理员培训重点从养老机构转移到各村(居)居家养老服务站以及有护理需求的普通家庭,通过培训费、住宿费全部政府买单等激励措施,积极鼓励社会有需求的家庭参与养老护理员培训,全年共培训300人,促进了全市养老护理水平的提高。

第二部分 市老龄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市老龄办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208.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54万元,减少7.3 %。主要原因是在职2人退休,工资转入财政统发;压缩项目经费支出。其中:

(一)收入总计208.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07.89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17.46  万元,7.44 %。主要原因是在职2人退休,工资转入财政统发、压缩项目经费支出。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市老龄办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事业收入1.02万元,为单位开展老龄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1.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财政调剂拨款指标。

4.经营收入0万元,为市老龄办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6.其他收入0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市老龄办单位取得的其他收入。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主要为是老龄办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为市老龄办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208.9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9.3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41.13 万元,减少19.54 %。主要原因是在职2人退休,工资转入财政统发、压缩项目经费支出。

2.住房保障(类)支出 25.63 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10.79 万元,增长72.71 %。主要原因是公积金、提租补贴调标。

3.其他(类)支出13.89万元,主要用于老龄协会经费、《艺海银潮》书画展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13.8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老龄协会经费、《艺海银潮》书画展经费调整到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列支。

4.结余分配 0 万元,主要是市老龄办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5.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市老龄办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老龄办本年收入合计20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89 万元,占99.51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1.02 万元,占0.49 %;经营收入0万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 万元,占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老龄办本年支出合计 208.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89 万元,占82 %;项目支出 37.01 万元,占18 %;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老龄办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08.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9.37万元,减少22.13%。主要原因是在职2人退休,工资转入财政统发、压缩项目经费支出。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市老龄办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   207.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1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0.38万元,减少22.5%。主要原因是在职2人退休,工资转入财政统发、压缩项目经费支出。

市老龄办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3.34   万元,支出决算为208.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52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在职2人退休,工资转入财政统发、压缩项目经费支出。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民政管理实务(款)老龄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08.33万元,支出决算为169.3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1.3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在职2人退休,工资转入财政统发;老龄协会经费、《艺海银潮》书画展经费调整到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列支。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8万元,支出决算为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5.21万元,支出决算为1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4.14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调整提租补贴。

(三)其他支出(类)

1.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8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市老龄协会经费、《艺海银潮》书画展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老龄办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1.8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8.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3.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用、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市老龄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94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1.07万元,减少26.81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在职2人退休,工资转入财政统发;老龄协会经费、《艺海银潮》书画展经费调整到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列支。市老龄办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1.84 万元,支出决算为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7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在职2人退休,工资转入财政统发。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老龄办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1.8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8.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3.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用、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市老龄办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7.0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2.92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2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为参加市统一安排考察;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参加市统一安排考察。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1 个,累计 1 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台湾考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相同。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0.06 万元,完成预算的 7.14 %,比上年决算减少1.36 万元,主要原因为压缩接待费用;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接待费用。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06 万元,接待 1 批次, 8 人次,主要为接待兄弟市来同学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 万元,接待 0 批次, 0 人次。

市老龄办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为压缩会议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会议费支出。2018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0个,参加会议0人次。

市老龄办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03万元,完成预算的 12.26 %,比上年决算减少1.46 万元,主要原因为压缩培训费用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培训费用支出。2018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个,组织培训5人次。主要为在职人员党建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老龄办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13.89 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13.8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 13.89 万元,主要用于市老龄协会经费、《艺海银潮》书画展经费。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63万元,比2017年增加1.82 万元,增长8.36%。主要原因是增加因公出国费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共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南通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