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以及在通陷入临时困难人员实行全天候24小时的救助管理,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
2. 为再通流浪乞讨、被骗被拐、务工不着、精神病、痴呆傻、残疾人、老年人等求助对象提供食宿、帮助返乡和救治等救助服务。
3. 对流浪未成年人提供救助、管理、教育和保护。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救助管理科、未保科。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共性目标完成情况
(一)组织建设与管理
1、狠抓领导班子建设。班子成员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团结协作,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统一,个人负责和集体领导相统一,充分发挥领导集体战斗力、凝聚力和带动力。经常性检查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切实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加强意识形态引导,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自我约束,规范自身言行。
2、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一是着力提升党员素质。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论述摘编》,学习党章党规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和认知,提升政治素养,坚定理想信念;精心组织每月一次的“党员活动日”活动,组织党员赴南京梅园新村纪念馆和大屠杀遇难者同胞纪念馆参观学习,重温历史,珍惜感恩,激发工作热情;抓好“学习强国”平台在线学习,督促广大党员在学习中加强理论武装,增强党性原则。二是强化支部规范建设。以争创星级支部为抓手,研究制定争创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排定时间节点,确保争创工作扎实有序推进;认真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努力在质量效果上下功夫;进一步规范支部活动记载,力求名称准确、要素齐全、内容详实。三是创建党建服务品牌。围绕“项目化、目标化、全员化”的创建要求,将党建服务品牌创建与业务重点工作有机融合,研究确立了“成长有你”困境儿童关爱帮扶项目。通过实施精准化帮扶、专业化保护、社会化协作等方式,加大对困境儿童的帮扶力度,提升帮扶质量和效果。结合岗位实际,明确每位党员在创建项目中的职责任务,实现责任有效传递,力量有效整合。今年以来,我们共帮扶困境儿童965人次,投入帮扶资金110万元,社会反响良好。
3、严格内部管理机制。一是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政策和规定,健全工作制度。我站对现行的各项制度和业务流程进行了系统梳理,对不符合最新政策要求的制度及时修订完善,对缺失的制度抓紧制定出台。全年共修订完善制度10余项,新出台制度5项,所有制度汇编成册,便于职工对照执行。二是切实加强制度执行,利用各种会议,多次组织职工学习规章制度,切实增强大家“学制度、用制度、守制度”的自觉性;经常性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制度执行偏差,对拿不准的问题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实施责任倒查,提醒谈话3人次。
4、抓好安全生产维稳。安全管理常态化。逢会必讲、逢节必查已成工作惯例,维护安全人人有责已成为职工思想共识。上半年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强化职工安全教育,组织安全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全年全站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维稳责任事件。
5、加大宣传报道力度。成功组织“619”救助机构开放日活动,社会各界人士300余人来站参观,社会知晓率进一步提升,省厅王小华副厅长莅临指导,对我站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专项救助行动期间,加大救助公益广告投放力度,电视、电台、新媒体等共播放127次,热心市民提供有价值线索10余条。密切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及时报道救助工作动态,展现单位为民服务良好形象。全年纸质媒体报道6 篇,电视新闻报道8次。
(二)党风廉政建设、作风行风建设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党支部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将其作为头等大事摆在重要位置,经常分析形势,部署推进工作,落实分解任务,研究改进措施,全年支委会共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认真制订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和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加强日常对照检查,狠抓责任落实。二是细化责任分解。年初召开全站党风廉政建设暨作风建设会议,逐级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实行责任传递、层层压实,将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入季度考核汇报内容,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科室负责人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围绕“三重一大”事项,排查风险点30处、制订防范措施34条。三是强化执纪监督。注重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经常给党员职工敲警钟、上发条,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全年党政主要领导与职工谈心谈话近40人次。充分发挥监委会专职监督作用,通过规范监督程序、突出监督重点,不断提高监督实效。严肃执纪问责,根据巡察反馈情况及时对相关责任人员提醒谈话,教育他们增强规矩意识,严格按章办事。四是突出问题整改。针对系列审计及市委巡察发现的问题,剖析原因,查找根源,制订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到位;注重举一反三,从其他单位问题中吸取教训,自查自纠,避免类似问题发生。及时修订单位制度,完善内控机制,在提升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
2、强化廉政教育。认真组织开展“5.10”思廉日、算好廉政账等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党员职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经常性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纪党规,参加网上测试等活动,不断增强党员规矩意识;及时传达通报违纪违法案例,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举一反三,防微杜渐;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排摸情况,加强教育,注重跟进。
3、改进工作作风。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事项不插手,不干预,从不与施工方、商家发生经济往来,从不接受任何宴请。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努力为下属正确履职创造良好条件。加强公务车辆及油卡使用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建立网上登记备案制度。把抓落实作为作风建设的突破口,真抓真严,敢抓敢严,着力解决工作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全站落实工作有了明显起色。加强作风建设日常督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督促职工“在岗、在行、在状态”。2019年,在全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站作风建设实现了“无通报、零失分”。
个性目标完成情况
(一)省市三年行动按序落实。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着重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滞留人员全部实行站内照料,不再托养到社会福利院;二是加大源头治理,对本辖区受助人员实行100%回访;三是建立负责人定点联系制度,市局主要领导多次莅临指导,对单位工作提出明确具体要求;四是加强救助档案管理,在填写的准确性、收集的完整性、归档的规范性上下功夫,以备经得起各级检查。
(二)救助业务管理安全有序。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各类工作台账,过程留痕,记载清晰,有据可查。认真开展冬夏两季的专项救助行动,加强街面巡查,共接回站内救助4人次,劝导147人次,街面未发生流浪乞讨人员死伤等负面事件。全年共救助生活无着人员1135人次,其中站内救助615人次,比去年下降三成。受助人员中患病、智障、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等特殊对象256人次,占比41.6 %。全年共帮助437人次购票返乡,护送返乡264人次。
(三)未保信息系统全新升级。今年,我站对原有的市级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改造升级,在用户登录、信息分类、案卷处置、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优化,新增移动客户端,使用流畅性、便捷性大大提高,使用效率大幅提升。上级领导对此充分肯定,并多次接待兄弟站来站参观学习。
(四)困境儿童帮扶项目提质增效。一是帮扶项目更加全面。春节前夕联合慈善总会开展“春蕾帮扶”困境儿童慰问项目,为32名市区特殊困难困境儿童家庭发放慰问金1.92万元,该项目已连续开展4年,受益困境儿童645人次,累计发放慰问金62.7万元。针对有学业辅导需求的困境儿童开展“童心圆”助学行动,20名困境儿童常年接受学业辅导,深受家长好评;开展“向日葵”小书房建设项目,31名困境儿童得到“五个一”的资助,学习条件大为改善;继续开展心理关爱行动,通过小组活动和个案干预着力改善困境儿童心理状况,全年共组织“我的心情棒棒哒”、““成长有你?‘粽’‘艾’”端午节亲子活动”、“梦想启航上海亲子一日游”等小组活动5次,参与人数累计67人次,重点关注个案7人;继续开展“成长守护伞”公益医疗救助项目,共为182人次发放补助金54.56万元,极大减轻了困境儿童家庭经济负担;深入开展“爱润青苗”社工服务项目,服务区域有所拓展,目前共入户调查评估190人,相关工作正在按计划进行。这些帮扶项目涉及到助困、助学、助医、助智,项目之多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二是活动组织更加定型。“六一”节联合慈善总会、慈善博物馆组织“微心愿”活动,征集100名困境儿童心愿,发动社会爱心人士公开认领,集中发放现场赠送“六个一”爱心大礼包,社会反响良好。暑假期间组织两期“爱出发”夏令营活动,60名儿童参加,这一活动已连续举办6年,累计超过300名困境儿童参与,活动影响力持续提升。按照每月一主题的目标要求,活动组织更加定型,从活动发起、通知报名到现场参与、安全管护等各环节,把控得当、高效有序。
(五)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力增强。制订实施年度学习培训计划,通过技能培训、学习讨论、外出参观等,拓宽职工视野,提升履职能力。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给他们搭台子、压担子、引路子,助力其快速成长。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机制,突出奖优罚劣,努力调动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拥有社会工作价值理念、掌握专业社会工作基本理论和知识,能从事社会救助、社会保证、社会服务等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今年我站新招录一名社工专业人员,现有社工初级证1人、中级证4人,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积极结合自身专业社工技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第二部分 南通市救助管理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救助管理站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计808.05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6.10万元,增长15.12%。其中:
(一)收入总计808.0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01.28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99.33万元,增长14.15%。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3名在职人员的费用。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南通市救助管理站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事业收入0万元,为南通市救助管理站开展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4.经营收入0万元,为南通市救助管理站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为南通市救助管理站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6.其他收入0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6.77万元,主要为南通市救助管理站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临时救助资金。
(二)支出总计808.05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650.65万元,主要用于救助对象的食宿、返乡和医疗救治等服务,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与上年相比增加30.9万元,增加4.98%。主要原因是增加3名在职人员,人员费用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42.36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发放的房贴。与上年相比增加81.51万元,增长133.9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工资基数增加。
3.其他支出(类)支出15.04万元,主要用于未保操场的改造费用。与上年相比增加0.46万元,增长3.16%。主要原因是两个不同的项目,没有可比性。
4.结余分配0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事业单位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等。与上年相比相同。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为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救助管理站合本年收入计801.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1.2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救助管理站本年支出合计80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5.94万元,占74.99%;项目支出202.11万元,占25.01%;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救助管理站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808.0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06.10万元,增长15.1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3名在职人员。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救助管理站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808.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南通市救助管理站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98.86万元,支出决算为80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2%。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42.88万元,支出决算为61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精打细算,勤俭办事。。
2.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0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的未保平台升级改造费用。
3.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购买服务人员取得中级证书,追加的工资费用。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7.58万元,支出决算为2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 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8.4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4.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调增了提取的工资基数;增加了3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调增的费用41.84万元放在提租补贴费用。
(三)其他支出(类)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追加用于未保的操场改造费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救助管理站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5.9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39.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5.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救助管理站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3.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2.41万元,增长16.52%。主要原因是增加3名在职人员费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救助管理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5.9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39.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65.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南通市救助管理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5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4.02%;公务接待费支出1.5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2.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5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4.52万元,完成预算的52.56%,比上年决算减少0.15万元,主要原因为精打细算,节约开支;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救助量的减少,汽车使用率相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受助人员护送返乡油费、维修、过路费、保险等。2019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3.公务接待费1.58万元,完成预算的%,比上年决算减少1.32万元,主要原因为加强管理力度,厉行节约;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加强管理力度,厉行节约。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9万元,接待47批次,282人次,主要为接待省内外各救助机构护送受助人员来通工作人员的工作餐;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南通市救助管理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79万元,完成预算的26.87%,比上年决算增加0.79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没有会议费的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会议的减少。2019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个,参加会议38人次。主要为召开2019年度苏南片区救助管理工作。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减少1.49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没有培训;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没有开展培训。2019年度全年组织培训0个,组织培训0人次。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救助管理站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15.04万元,本年支出决算15.0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决算15.04万元,主要是用于未保操场的改造。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97万元,比2018年减少0.97万元,降低1.45%。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厉行节约。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部门单位未开展财政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本部门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单位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