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为因战因公致伤致残的革命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恢复补偿原有功能提供无偿服务,为他们进行假肢及矫形器具的制作和修理,为社会贫困残疾人提供医疗辅助器具、畸形矫正与康复及相关的社会服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根据单位的宗旨与业务范围,内设2个部:安装部和业务部。核定编制7人(不含工勤人员),实有人数9人。管理人员4人,其中正科级领导1人,副科级领导2人,九级职员1人;技术人员1人,技术工人4人;退休人员6人。
三、2019年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继续做好残疾军人康复辅具定制、配发、适配评估等工作,持续开展上门维修服务,加大上门入户服务力度。
2.做好残疾军人康复训练疗养工作,深入进行肢体功能评估检测,开具康复训练处方,进行康复训练指导。
3.加强与工伤保险中心合作,为工伤职工提供假肢配置、制作、康复训练服务。
4.进一步规范委托鉴定工作,完善委托鉴定档案管理工作。
5.切实履行对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站的指导和管理职责,确保经营服务、安全生产等工作有序规范进行。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假肢修配站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241.4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50.60万元,减少17.33 %。主要原因是2018年部门预算实有人数为10人,2019年实有人数为9人,1名职工退休,减少了人员经费;以及职能项目经费缩减。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241.4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41.40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41.4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0.60万元,下降17.33%。主要原因是2018年部门预算实有人数为10人,2019年实有人数为9人,1名职工退休;以及职能项目经费缩减。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本年无预算。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本年无预算。(二)支出预算总计241.40万元。包括:
1.按功能分类
(1)社会保障与就业(类)支出214.2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以及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48.49万元,减少18.46%。主要原因是2018年部门预算实有人数为10人,2019年实有人数为9人,1名职工退休,减少了人员经费;以及职能项目经费缩减。
(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7.17万元,主要用于提租补贴及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2.11万元,减少7.21%。主要原因是1人退休。
2.按支出用途
(1)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71.1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5.28万元,减少17.09%。主要原因是2018年部门预算实有人数为10人,2019年实有人数为9人,1名职工退休,减少了人员经费。
(2)项目支出预算数为70.2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32 万元,减少17.9%。主要原因是两个职能项目的经费缩减。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假肢修配站本年收入预算合计241.4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1.40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
南通市假肢修配站本年支出预算合计241.40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71.11万元,占70.88%;
项目支出70.29万元,占29.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假肢修配站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1.4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0.60万元,增减少17.33%。主要原因是2018年部门预算实有人数为10人,2019年实有人数为9人,1名职工退休,减少了人员经费;以及职能项目经费缩减。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假肢修配站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41.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0.60万元,减少17.33%。主要原因是2018年部门预算实有人数为10人,2019年实有人数为9人,1名职工退休,减少了人员经费;以及职能项目经费缩减。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福利(款)假肢矫形(项)支出214.2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8.49万元,减少18.46%。主要原因是2018年部门预算实有人数为10人,2019年实有人数为9人,1名职工退休,减少了人员经费;以及职能项目经费缩减。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0.9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93万元,减少7.82%。主要原因是1人退休。
2. 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6.2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8万元,减少6.79%。主要原因是1人退休。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假肢修配站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71.1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35.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39万元、津贴补贴36.25万元、绩效工资19.7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2.79万元、住房公积金10.96万元、退休费6.44万元、奖励金0.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5万元。
(二)公用经费35.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80万元、水费0.20万元、电费1.20万元、邮电费0.80万元、差旅费10.90万元、维修(护)费3.26万元、会议费0.60万元、培训费0.80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工会经费2.66万元、福利费4.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3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假肢修配站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本年无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假肢修配站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41.4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0.60万元,减少17.33%。主要原因是2018年部门预算实有人数为10人,2019年实有人数为9人,1名职工退休,减少了人员经费;以及职能项目经费缩减。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假肢修配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71.1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35.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39万元、津贴补贴36.25万元、绩效工资19.7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2.79万元、住房公积金10.96万元、退休费6.44万元、奖励金0.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5万元。
(二)公用经费35.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80万元、水费0.20万元、电费1.20万元、邮电费0.80万元、差旅费10.90万元、维修(护)费3.26万元、会议费0.60万元、培训费0.80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工会经费2.66万元、福利费4.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3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南通市假肢修配站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预算支出35.5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2万元,增长9.3%。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和福利费标准提高。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假肢修配站2019 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7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3.1%;公务接待费支出0.2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9%。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90万元。
1.单位部门预算中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因公出国(境)时,由财政部门根据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出国(境)计划和按标准核定的经费数额追加相关单位支出预算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公开。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7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7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20万元,比上年减少0.68万元,主要原因是控制接待次数及人数。
(二)2019年度会议费支出预算0.60万元,比上年减少0.50万元,主要原因是控制会议次数及参加人数。
(三)2019年度培训费支出预算0.80万元,比上年减少0.52万元,主要原因是控制培训次数及参加人数。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95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1.95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等。单位5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1台(套)。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2019年本部门共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税收财力安排、当年非税财力、专项收入、省补助、动用结余财力。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
五、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通用项目、职能项目、市立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六、“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单位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费用。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