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为扶贫济困,助人为乐,携手慈善,共创和谐;筹募善款,赈灾救助,慈善救助,公益援助,交流与合作;组织慈善宣传,慈善意识普及,慈善理论研究;县(市)区捐助工作站(点)慈善工作的指导,地方慈善事业发展的促进,为制定地方性法规提供咨询意见。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无内设机构。
2.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三、2019年南通市社会捐助工作中心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深入推进“慈善一日捐”活动,努力拓展慈善渠道,提高募集水平,全年募捐收入不少于1100万元。
(2)积极开展“慈善六助”等活动,增强救助实效,全年救助支出1100万元,惠及困难群众2万人次以上。
(3)协助做好“南通慈善奖”评选表彰工作。
(4)开展“南通慈善活动周”系列活动。
(5)加强慈善宣传工作,营造浓烈慈善社会氛围,全年新闻媒体报道90次以上。
(6)加强善款募集、慈善救助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捐助工作社会公信力,赢得社会信任最大化。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社会捐助工作中心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282.6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43.7万元,增长44.76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增加了一名在编人员及所有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根据文件规定相应增加。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141.3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41.34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141.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7万元,增长44.76 %。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增加了一名在编人员及所有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根据文件规定相应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0万元,本年无预算。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本年无预算。
(二)支出预算总计141.34万元。包括:
1.按功能分类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8.8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所需的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41.29万元,增长47.1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名在编人员及所有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根据文件规定相应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12.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编人员的公积金及购房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2.41万元,增长23.89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名在编人员。
2.按支出用途
(1)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21.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7万元,增长56.32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名在编人员及所有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根据文件规定相应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数为20.05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社会捐助工作中心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41.34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41.34万元,占10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社会捐助工作中心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41.3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21.29万元,占85.81 %;
项目支出 20.05万元,占14.1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社会捐助工作中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2.6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3.7万元,增长44.76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名在编人员及所有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根据文件规定相应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社会捐助工作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41.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3.7万元,增长44.7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名在编人员及所有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根据文件规定相应增加。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128.8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29万元,增长47.1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名在编人员及所有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根据文件规定相应增加。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9.5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1万元,增长26.6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名在编人员导致公积金相应增加。
2. 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支出 2.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4万元,增长15.69 %。主要原因是新增一名在编人员导致提租补贴相应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社会捐助工作中心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41.3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2.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78万元、津贴补贴21.36万元、绩效工资8.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2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6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32万元、住房公积金9.5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购买服务人员费用)33.70万元、奖励金0.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5万元。
(二)公用经费18.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8万元、印刷费0.2万元、差旅费7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会议费0.84万元、培训费1.08万元、公务接待费0.54万元、委托业务费0.6万元、工会经费1.46万元、福利费2.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7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社会捐助工作中心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社会捐助工作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1.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3.7万元,增长44.7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名在编人员及所有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根据文件规定相应增加。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社会捐助工作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21.2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2.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78万元、津贴补贴21.36万元、绩效工资8.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2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2万元、住房公积金9.5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购买服务人员费用)33.70万元、奖励金0.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5万元。
(二)公用经费18.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8万元、印刷费0.2万元、差旅费7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会议费0.84万元、培训费1.08万元、公务接待费0.54万元、委托业务费0.6万元、工会经费1.46万元、福利费2.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7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南通市社会捐助工作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8.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19万元,增长64.25 %。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增加和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增加。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社会捐助工作中心2019 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3.5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54万元。
1.单位部门预算中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因公出国(境)时,由财政部门根据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出国(境)计划和按标准核定的经费数额追加相关单位支出预算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公开。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54万元,比上年减少0.34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二)2019 年度会议费支出预算1.64万元,比上年增加0.28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部门预算文件规定自动增加。
(三)2019 年度培训费支出预算1.08万元,比上年增加0.5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部门预算文件规定自动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05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1.05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等。单位5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2019年本部门共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税收财力安排、当年非税财力、专项收入、省补助、动用结余财力。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
四、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通用项目、职能项目、市立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五、“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单位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费用。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