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墓管理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南通市公墓管理所 发布时间:2020-09-02 09:17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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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各级政府对公墓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推进殡葬改革、宣传殡葬法规。

2.负责为市区内居民身后提供殡仪服务、骨灰寄存、墓穴安葬服务,并实施统一管理。

3.负责墓园发展的规划编制、设施建设与管理维护,负责墓穴的建造与销售,搞好多种经营,兼顾社会与经济效益。

4.负责员工的教育培训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员工的社会地位和公墓的社会形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市公墓管理所内设二个科室:业务一科、业务二科,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南通市公墓管理所2019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南通市公墓管理所本级。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提早部署,清明祭扫安全有序。整个清明期间两园共接待祭扫群众34万多人次;聘请保安、保洁等临时工作人员,共计2530人次,切实保证了清明节祭祀活动平安、文明、有序地进行。
    2.完善设施,硬件水平提档升级。积极与市造园公司联系园区绿化种植事宜,园区绿化基本全覆盖。生态葬区新增千余盆花卉,安排保洁人员每日对各墓区进行地毯式清理。引进VIS视觉识别系统,对单位logo、标准字、标准色、标识标牌等进行了统一设置,完成服务楼窗帘采购竣工验收,添置了故园电瓶车停车棚。
    3.精心组织,生态葬渐受认可。2019年,共有86位逝者家属选择生态葬,市区共34具骨灰魂归大海。“但留方寸地、留与子孙耕”的环保理念得到越来越多人的认可,选择这类绿色生态文明的殡葬方式的人也越来越多。
    4.稳步推进,故园后续报批取得进展。目前已领取生态故园四、五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补办的施工许可也正在办理中,故园至S225连接道路如东部分用地指标还在积极争取中。
    5.科学规划,确保园区墓穴供应,全面完成年初目标。2019年完成了生态故园善福园(二期)墓穴规划设计,采购制作安装墓穴515个,全年销售墓 448个。单位全年实现各项销售收入2540.5万元,超额完成了部门预算非税收入指标(1800万元),超额完成率41.1%。

第二部分 南通市公墓管理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公墓管理所2019年度收入总计 932.76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长257.13 万元,增加38 %; 支出总计926.72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251.09万元,增加37%。其中:

(一)收入总计 932.76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932.74 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267.49万元,增长40.2%。主要原因:1、新建墓穴数量增加,成本性支出增加。2、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基数调增、比率提升工资福利性支出增加。3、新增了市区生态环保丧葬补助项目经费。

2.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3.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4.经营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6.其他收入 0.02 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南通市公墓管理所取得的公务卡利息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 0.02 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公务卡有计息没被收回。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主要为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主要为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 932.76 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840.08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日常业务活动人员经费支出和单位开展殡葬专业活动成本性等方面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 193.23 万元,增长29.87%。主要原因:1、新建墓穴数量增加,成本性支出增加。

2.住房保障(类)支出 84.54 万元,主要用于缴存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发放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提租补贴 。与上年相比增加55.76万元,增长 193.74 %。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基数提高,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提租补贴比例统一提高。

3. 其他支出(类) 2.1 万元,主要用于市区生态环保丧葬补助。

4.结余分配 0 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事业单位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等。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5.年末结转和结余 6.04 万元,主要为南通市公墓管理所本年度预算安排的水电费补差项目冲在公务卡中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公墓管理所本年收入合计 932.7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2.74 万元,占99.99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0 %;事业收入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0 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0.02 万元,占 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公墓管理所本年支出合计 926.7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86.22 万元,占 41.68 %;项目支出 540.50 万元,占 58.32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公墓管理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932.7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7.49万元,增长40.2%,;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 926.72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61.47万元,增长39.3%。主要原因是1、新建墓穴数量比上年增加,成本性支出增加。2、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基数调增、比率提升工资福利性支出增加。3、新增了市区生态环保丧葬补助项目经费。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公墓管理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 926.72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南通市公墓管理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980.39 万元,支出决算为 926.7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4.53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34.25 万元,支出决算为 255.8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3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基数调增、比率提升工资福利性支出增加。

2.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年初预算为709.97万元,支出决算为584.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2.29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收节支,成本性项目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 17.16 万元,支出决算为 17.1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 19.01 万元,支出决算为 67.3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54.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基数调增、比率提升。追加指标时一并下达在提租补贴项中。

(三)其他支出(类)

1.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2.1 万元。是市民政局当年按照文件精神申请的市区生态环保丧葬补助经费,由市公墓管理所代组织实施。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公墓管理所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86.2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366.3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19.8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公墓管理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926.7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261.74 万元,增长 39.3 %。主要原因是1、新建墓穴数量增加,成本性支出增加。2、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基数调增、比率提升工资福利性支出增加。3、新增了市区生态环保丧葬补助项目经费。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公墓管理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86.22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366.3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19.8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南通市公墓管理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76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决算增加相同。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76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与上年决算数相同,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0 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2.76 万元,完成预算的 53.078 %,比上年决算增加 0.1 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本着节约原则,尽量不出车、少出车,严控保养维修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去生态故园(通州石港)上班。2019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2 辆。

3.公务接待费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比上年决算减少 0.18 万元,主要原因全年无接待;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控接待人次,尽量不接待。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 万元,接待 0 批次, 0 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 万元,接待 0 批次, 0 人次。

南通市公墓管理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比上年决算减少 0.25 万元,主要原因为全年无人参加会议;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着节约原则,尽量不开会、少参会。2019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0 个,参加会议 0 人次。

南通市公墓管理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0.03 万元,完成预算的 1.81 %,比上年决算减少 1.51 万元,主要原因为全年没有组织、参与学习培训;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着节约原则,号召职工以自学为主,少集体培训。2019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1 个,组织培训 3 人次。主要为职工技能继续教育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公墓管理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2.1 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2.1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决算2.1万元,主要是用于市区生态环保丧葬补助。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58.6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5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58.12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工作人员去生态故园(通州石港)上下次班。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单位共1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430.28万元;本部门单位(□开展、√未开展)财政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430.28万元;本部门单位共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单位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430.2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市公墓管理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