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为因战因公致伤致残的革命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恢复补偿原有功能提供无偿服务,为他们进行假肢及矫形器具的制作和修理,为社会贫困残疾人提供医疗辅助器具、畸形矫正与康复及相关的社会服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业务部和安装部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尽职尽责,合力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一是今年在各巡修服务点共接待残疾军人584人,上门服务126人次,发放腰围、护膝、病理鞋、拐杖等辅助器具970件,为7名残疾军人更新制作功能更先进的气压储能假肢,残疾军人满意率100%。二是全年共组织80余残疾军人进行康复疗养,对他们进行肢体功能恢复性指导,得到残疾军人的好评。三是开展残疾军人辅具适配评估工作。对残疾军人伤情、残情及行动能力、自理能力逐一进行检查评估,根据残疾军人的实际需求增加配置内容,对长期卧床的残疾军人配发了防褥疮气垫,对高龄无自理能力的残疾军人配发了护理型轮椅、助浴椅、坐便椅等。
2.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针对以往分散管理的弊端,今年专门成立了办公室,配备人员明确职责,加强对公车、固定资产、档案等匝口管理,对仓库物资进行多次盘点对账,引进扫码软件管理系统,促进物资管理无差错、无积压。进一步完备单据记录,物资采购、出差培训等都实行事前审批制,在财务报销时由财务科长审核附件单据是否完整,确保回溯有源。添置更新一批康复器材,方便为残疾军人及社会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及理疗服务。
3.进一步规范完善鉴定工作。今年共接收全省各地法院向我站递交的委托鉴定35例。我站鉴定小组成员能严格执行鉴定流程及规范,认真负责地进行检测评估,确保鉴定结果客观公正。全年无质疑质证。
4.志愿服务与公益服务。站党支部与城南社区共建帮扶,给城南二村的独居老人送辅具,经常走访探问送关怀。我站技术人员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延伸社会公益服务,为87位社会残疾人制作免费假肢。
第二部分 南通市假肢修配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假肢修配站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82.5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5.47万元,减少13.86%。主要原因是2018年2月有一名职工退休,以及2017年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2018年没有。其中:
(一)收入总计282.5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82.55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45.47万元,减少13.86%。主要原因是2018年2月有一名职工退休,以及2017年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2018年没有。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4.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6.其他收入0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为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282.55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54.83万元,主要用于为革命伤残军人等进行假肢及矫形器具的制作和修理,为社会贫困残疾人提供医疗辅助器具、畸形矫正与康复及相关社会服务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42.49万元,减少14.29%。主要原因是2018年2月有一名职工退休。
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7.7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9.21万元,增加49.76%。主要原因是2018年提租补贴的比例提高。
3.结余分配0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事业单位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假肢修配站本年收入合计282.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2.5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假肢修配站本年支出合计282.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90万元,占67.21%;项目支出92.65万元,占32.79%;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假肢修配站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82.5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5.47万元,减少13.86%。主要原因是2018年2月有一名职工退休,以及2017年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2018年没有。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假肢修配站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282.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5.47万元,减少13.86%。主要原因是2018年2月有一名职工退休,以及2017年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2018年没有。
南通市假肢修配站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2万元,支出决算为28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2月有一名职工退休。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福利(款)假肢矫形(项)。年初预算为262.72万元,支出决算为25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2月有一名职工退休。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89万元,支出决算为1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2月有一名职工退休。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7.39万元,支出决算为16.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2月有一名职工退休。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假肢修配站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9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59.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二)公用经费30.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假肢修配站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5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28万元,减少10.54%。主要原因是2018年2月有一名职工退休。南通市假肢修配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2万元,支出决算为28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2月有一名职工退休。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假肢修配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9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59.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二)公用经费30.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南通市假肢修配站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4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49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2.49万元,完成预算的92.22%,比上年决算增加0.94万元,主要原因是到六县市区为荣残军人上门服务的次数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尽可能控制出行次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决算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为业务交流减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业务交流减少。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南通市假肢修配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95万元,完成预算的86.36%,比上年决算增加0.45万元,主要原因为会议规模增大;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会议次数。2018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个,参加会议35人次。主要为召开工伤保险假肢业务会议。
南通市假肢修配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98万元,完成预算的150%,比上年决算增加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为了提升假肢制作师的技能,而进行必要的专业培训;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了提升假肢制作师的技能,而进行必要的专业培训。2018年度全年组织培训5个,组织培训7人次。主要为假肢培训、矫形器专业技术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假肢修配站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共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